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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幹事助理-呂魏林、謝其展

111年度南部地區各單位福利活動桌球邀請賽

  一、宗    旨:為提倡員工正當休閒運動,增進身心健康及加強各單位聯誼,特舉辦本比賽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電力公司南部地區各單位福利活動協調會。

三、承辦單位:台灣電力公司新營區處職工福利委員會。

四、比賽日期:111年1月15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起一天。

五、比賽地點:新營區處辦公大樓7樓禮堂 (台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)。

六、報名資格:本公司南部地區各單位皆可組隊報名參加。

七、報名人數:含領隊、管理、球員共8人(領隊、管理可兼球員,另指定隨隊裁判2人)。

八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(星期一)截止,逾期不受理。

九、 報名方式:請填妥報名表並加蓋單位戳記,E-mail至u873861@taipower.com.tw 聯絡電話:06-6335481分機341王建欽、分機161蘇雪華。

   十、比賽規則:1.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比賽規則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.比賽用球:採用日本製Nittaku 40+ 白色比賽用球。

十一、比賽方式:

      (一)每場比賽採5點3勝制,第1、3、5點為單打,第2、4點為雙打,先取得3點者獲勝。每場應出賽7人,選手不得重複出賽。每點採5局3勝制,每局11分制,先取得3局者獲勝。

      (二)出賽名單不得排空點,空點以下各點以棄權論。比賽期間若因選手受傷人數不足時,空點僅可由最後一點開始安排。比賽中任何一點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,取消該場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,即往後各點之積分為零。

      (三)預賽採分組循環賽,每組取前1或2名進入複賽,視報名參賽隊數而定。同組若有2隊以上勝場數相同時,採以下規則決定名次:

1.僅2隊勝場相同時,以該2隊比賽之勝隊為優先。

2.如遇3隊(含)以上積分相同時,以積比賽結果之總勝點數除以總敗點數之勝率大者為優先;若再相同時,以比賽結果之總勝局數除以總敗局數之勝率大者為優先。如再相同時,則積分相同隊伍抽籤決定名次。

      (四)複賽採單淘汰賽,賽程排位由各組晉級隊伍抽籤決定。

十二、比賽規定事項:

  (一)賽程抽籤:依110年度1月南區各單位福利活動協調會桌球賽前3名(冠軍:嘉南供電區營運處,亞軍:高雄區處,季軍:第三核能發電廠)列種子籤位,其餘各隊於110年12月21日下午召開之南區各單位福利活動協調會議公開抽籤;未參加會議單位之球隊由大會代為抽籤。

  (二)比賽裁決:比賽進行以裁判之判決為終判,不得異議。如參賽隊伍抗議事項提出以後,除由主辦單位依規則處理外,比賽仍應繼續進行不得停止,否則以棄權論。

      (三)報到時間:111年1月15日(六)上午8時1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。

      (四)開幕典禮:111年1月15日(六)上午8:20分。

      (五)比賽時間:111年1月15日(六)上午8:40分。

      (六)閉幕典禮:賽程比賽完畢即進行閉幕典禮。

  十三、參加比賽選手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,已備查驗身份資格。參賽選手若有冒名頂替之事情,一經抗議成立,該點成績取消,但仍可進行下一場比賽。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
  十四、出場比賽球員運動服裝須合於桌球規則之規定 (請勿穿著白色運動服及長褲上場),各隊請盡量著統一色系運動服出場。

  十五、比賽當日由大會提供便當及礦泉水。

  十六、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