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職工盃桌球聯賽比賽辦法

  1. 主旨:為加強職工體育活動、促進身心健康及提高工作效率,特舉辦本聯賽。
  2. 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、台灣電力工會
  3. 承辦單位:台電總管理處職工福利委員會、台灣電力工會第一分會。
  4. 比賽日期:111年9月24日(星期六)上午8時30分起。
  5. 比賽地點:臺大綜合體育館B1桌球室(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29號)。
  6. 報到時間:當日上午8時30分前於臺大綜合體育館B1。
  7. 領隊管理會議:假總管理處副樓5樓總管理處職工福利委員會會議室舉行。
  8. 報名:
  1. 報名期間:即日起。
  2. 報名方式:報名表請寄信箱u437398@taipower.com.tw,鄭斌傑先生收
        (請提供word檔及單位福利會核章掃描檔)。

    【報名後以email回復確認報名成功,亦可來電確認02-23665839】

  1. 報名表(如附表1)內聯絡人及電話欄請務必填寫以方便聯絡。
  2. 報名人數:每隊9人(含領隊、管理,可由隊員兼任),領隊與管理人員須協助現場比賽工作。
  1. 抽籤:報名完畢後由主辦單位公正抽籤,各分區第1名隊伍為種子隊。
  2. 比賽規則及賽制:
  1. 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比賽規則。
  2. 比賽賽程:視報名隊伍多寡由大會決定,並詳列於秩序冊。
  3. 本比賽採團體賽,5點3勝制,1、3、5點為單打,2、4點為雙打,不得兼點,無性別限制;預賽採小組賽5點需全賽,決賽則採單淘汰5點搶3點先勝。
  4. 預賽成績計算:積分制,勝隊得2分,敗隊得1分,棄權0分。如兩隊成績相同,則以相對勝負判定:如有三隊積分相同,則以相對勝敗點數決定,如點數相同,則以局數決定贏輸,再相同,則抽籤決定。
  5. 比賽裁判:由大會裁判組調派。
  1. 獎勵:取前四名,頒發獎盃及獎品,其餘參賽隊伍發給參加獎。
  2. 申訴:
  1. 比賽遇有爭議時,以裁判之判決終決。
  2. 球員資格之爭議,應於各場比賽未結束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  1. 本次比賽場地球場內嚴禁飲食(除礦泉水外),請各隊維護館內清潔事宜,如需用餐飲料者應離開球場,現場備有分類回收設備,並請協助垃圾分類事宜。
  2. 進場者(選手、工作人員及觀眾)一律著運動服及乾淨鞋底之運動鞋;如比賽場地工作人員發現,參與活動者有未符合規定者,將立即請離現場。
  3.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,凡有發燒、身體不適者請勿參賽,其餘人員當天請配合各項防疫措施,以利賽會之進行。
  4. 主辦單位提供餐盒,為求環保,請儘量自備杯具飲水。
  5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比賽當日由大會現場宣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