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度組際桌球暨桌球社社團趣味活動
高雄區營業處職工福利委員會
112年度組際桌球暨桌球社社團趣味活動
一、比賽時間:112年4月8日(星期六) 09:00。
二、比賽地點:本處調度大樓五樓桌球室。
三、報名人數:趣味雙人組每隊2人,團體競賽組每隊4~5人。
四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3月27日(星期一)或額滿為止。
五、參賽資格:限職工本人,可男女混合組隊,請自備球拍。
六、比賽規則:
(一)趣味雙人組:
1.遊戲方式:

(1)一人發球,另一人接球。
(2)接球方於左側或右側(任選)的1/4台底線擺放五支空寶特瓶,
發球方須發球至接球方「無擺放空瓶」的半台,接球方回擊給發球方,
由發球方擊球攻向空瓶,球擊倒空瓶即可得分。
(3)同1球可一次擊倒2瓶以上。
(4)趣味示範影片:http://fun.taipower.net
2.計分規則:每隊有10球機會,10球打完以後結算分數,取分數最高之前三名。
(1)擊倒空瓶數目最多者勝。
(2)若擊倒空瓶數目相同,較早完成擊倒者勝出。
情境1:A、B兩隊最終都擊倒4瓶,
A隊在第7球擊倒第4瓶,B隊在第9球擊倒第4瓶,則由A隊勝出。
情境2:C、D兩隊最終都擊倒3瓶,且都在第10球擊倒第3瓶,
C隊在第8球擊倒第2瓶、D隊在第4球擊倒第2瓶,則由D隊勝出。
(3)擊倒瓶數、先後用球數皆相同者,運氣也是實力的一環,則以抽籤決定勝出方。
3.同一人僅限報名一隊,不得重複參賽。
(二)團體競賽組
1.每場次應賽3點,採4人3點制(第1點單打、第2點雙打、第3點單打),選手同一場次內不得重複出賽。
2.各場次比賽採3點2勝制,先贏得2點者獲勝(視賽程進度決定3點是否全數完賽)。如有棄點者,該棄點及後續各點皆以棄權論。各點比賽開始後,應出賽選手5分鐘內未到場出賽者,該點比賽以棄權論。
3.各點比賽採3局2勝制,先贏得2局者獲勝(不需完賽3局)。
4.各局比賽為11分制,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最新規則,如有爭議事項由裁判組裁決。
5.為維護競賽安全,出賽選手須穿著運動鞋及運動服,嚴禁穿著拖鞋。
6.同一人僅限報名一隊,不得重複參賽。
七、獎勵:
1.冠軍每人250元提貨單、亞軍200元提貨單、季軍150元提貨單。
2.參加比賽人員,每人250元提貨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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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報名方式:一律線上報名,報名網址http://TableTennis.taipower.net
